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和《北京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》,所团委将在本月28日组织一次义务献血活动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献血的目的意义
献血助人,救死扶伤。献血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一项光荣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规定: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,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。献血不仅是医疗任务,也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。
二、我所无偿献血的对象和健康标准
1、 献血对象:全所职工、学生。
2、 献血者的健康标准:
年龄:18至55周岁。
体重:男50公斤以上,女45公斤以上。
体检:体温正常、血压正常、心肺正常,肝脾不肿大,无畸形。血比重达到规定标准,转氨酶(ALT)、乙型肝炎表面抗原(HBSAg)、丙型肝炎病毒(HCV抗体)、爱滋病病毒(HIV抗体)、梅毒试验等均为阴性。
三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11月13日
报名方式:直接到各个支部书记处报名,各支部书记于11月13日将本支部的报名名单以邮件的形式汇总到苏少炜处:ssw@mail.ioa.ac.cn
四、献血日期:11月28日(星期三)